大连宁远拆船工程有限公司:一、项目编号:YFCG2022-0111二、项目名称: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十四五期间渔民减船转产渔船拆解、废料无害化处理、网具销毁定点拆解船厂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名称投诉人:大连宁远拆船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倚山里1#4-5-2授权代表:王敏昌被投诉人1: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斯大林路388号被投诉人2:大连煜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金州区五一路9-2号当事人:大连市金州区东方修船厂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杏树屯街道东亮村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其具体投诉事项简述如下:1.中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未响应,存在舞弊行为。(中标人不具有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及手续,没有环境影响报告书)。2.本次招标存在违法招标。中标人不具备环保部门批复的相关手续,无法做到污染防治、无害化处理。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大连宁远拆船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