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要求,为提高服务业水平高质量发展,我市将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公开服务条件及工作流程,以便更好的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近期,我局对代理机构相关服务条件及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具体如下:一、代理机构的服务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4.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就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6.具备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大连政府采购网分别完成注册备案或登记入库。二、代理机构开展代理活动的流程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及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目录中挑选代理机构。双方洽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及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后,采购人最终确定所选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开展代理活动的基本流程: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及上传采购文件,组织现场考察及答疑,抽取评审专家,收取保证金(如需),引导供应商解密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及查询信用信息,组织开标(开启)及评标(评审),编制及报送评审报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协助签订合同及备案,协助公告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如需),档案管理,答复询问、质疑及投诉举报。三、相关要求1.请各代理机构参照以上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梳理归纳本单位可公开的服务条件及工作流程。2.请各代理机构于2021年12月30日前通过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诚信库管理-代理机构信息,将本单位名称、营业地址、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条件及工作流程上传,上述信息将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及记分-代理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开。大连市财政局2021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