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扣分情况的公示
近期,市财政局监管人员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评审现场监督,发现个别专家存在按《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财采〔2018〕1161号)规定应予扣分的情形。为起到警示作用,现将相关问题及评审专家扣分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审专家孙某在评标前一天(2023年3月21日)确认参加“2023年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情况下,于3月22日评标当天以“看错评审时间”为由缺席,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对该专家扣6分处理。
二、评审专家尉某某2023年4月14日参加“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期间,在进行到项目经理答辩环节时,在某投标公司代表还未到位进行答辩的情况下,发表该公司“来了也没用”的不当言论。对该专家扣6分处理。
三、2023年4月25日“大连市急救中心办公楼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补抽专家,评审专家孙某在接收到带有明确评审时间的语音电话通知并确认可以参加评审的情况下,依然迟到2个小时,并在主观分评审环节询问其他专家“合理化评审因素建议给什么分”的打分建议,另一评审专家王某回答“给个中间分”。孙某因迟到扣6分,孙某与王某因协商打分各扣6分。孙某因扣满12分,一年内暂停抽取。
对以上扣分情形,希望各评审专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评审和打分,切实增强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责任感,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大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