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辽宁天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31-3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依法对甘井子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THCG20-05)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辽宁天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大连市财政局
2024年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