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连田园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2号
二、基本情况
当事人为“大连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食检院通勤班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sykfqzxgs(cg)2023019-3,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当事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采购金额(人民币89万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44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生效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大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