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为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完善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我们研究起草了《大连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12月12日前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刘雯,骆桂爽(一网协同)
联系电话:82569881
电子邮件:dlzfcgdzmc@163.com
附件:
1.《大连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大连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大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