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大连鸿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沿河路67-6号
二、 基本情况
本局在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普兰店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采购文件设置与采购项目实施不必要或无关的评审标准,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歧视性限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三、 处 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大连市普兰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