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大长财采诉〔2025〕1号)

大连政府采购网 2025-11-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A85WF25097 

二、项目名称:

长海县人民医院单C臂全数字化平板探测器血管造影系统(DSA)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08-2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 室

    被投诉人 1 :长海县人民医院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四块石A园22号 

    被投诉人 2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16-6号 

    相关供应商:辽宁极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和平路甲96号34门(和平街道)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请我局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投诉事项共计15条,内容如下:
投诉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疑似为飞利浦等大型企业品牌量身定制,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2: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 “球管阳极热容量 (非等效)≥3.8MHU” 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3: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有独立的原装进口三维重建工作站硬件和软件” 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且无相关依据,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投诉事项 5:招标文件不接受分包,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投诉事项 6:采购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不合理。
投诉事项 7:招标文件实质性参数 “CRA≥50°” 设置不合理,存在歧视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8: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付 50%,余款分两年付清)不合理,建议修改。
投诉事项 9:不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答疑会,不合理,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投诉事项 10:招标文件交货的服务地点不明确,影响项目实施。
投诉事项 11:招标文件标的名称不规范,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1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多个评分项未量化细化,无明确评判标准,评审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13: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 14:招标文件业绩评分标准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 15: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分值设置不对应,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书、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本项目在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参数、商务条款、评分标准及评分因素等方面的设置,既符合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亦无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不予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及本案事实,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海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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