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DLZFCG2025341二、项目名称:
旅顺口区市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更新升级项目三、采购日期:
2025-11-06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 1 :大连市旅顺口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长春街5号
被投诉人 2 :大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旅顺口区财政局提起投诉,请旅顺口区财政局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审查,投诉事项共计1条,内容如下:
投诉事项: 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大连市旅顺口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