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决定书 (沙财采监决〔2026〕1号)

大连政府采购网 2026-01-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DCZ202511062 

二、项目名称:

大连市第47中学2025年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12-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悦山川商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9号(1-12-13)

    被投诉人 1 :大连市第47中学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85号 

    被投诉人 2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相关供应商:沈阳金震山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7号(37甲1号)250号商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其所提投诉事项简述为: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标的洗菜机生产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的消毒功效资质,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标的感应烘手器,提供的该标的感应烘手器根本不具备国家相关行政许可规定及3C强制认证,属于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文件应为无效投标文件,同时中标结果也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对投诉事项不再逐一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就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问题限期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大连市沙河口区财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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